在一場與香港交流的講座裡「與社會交往的藝術—香港台灣交流展」,台灣策展人提到在過去台灣的藝術圈保守並很少參與社會運動議題。而儘管藝術創作者試著批判或在作品裡表現,展出的作品卻很少能觸及到一般民眾,只能在藝術圈裡被看見。於是藝術家如何與大眾對話,假若要進入民眾生活又如何能被理解?是一件值得思考的技術。在這一場港台交流,香港藝術家們將作品與社區結合互動,或讓大眾在巴士上貼紙條;而台灣最有趣的一件是把金門的特色:迷彩博物館,還有因為少人居住的過期罐頭展示。
藝術應該是高尚,品味的嗎?
有人提問是否因為想要接近普羅大眾而必須變得低格調。
香港策展人回答這樣一則故事:她帶著一群學生到內地一處勞工居住社區,學生們一開始因為太臭太髒不願意在社區裡久留,到了晚上與學生在床頭聊天;然後幾周以後,學生比她更早到社區去,還會告訴她哪裡有賣好吃的,也和居民互動居民願意站在那被拍照,到最後把照片洗出來展示在屋外時,很多張都被居民自己偷走,因為居民很少有機會可以被照相。
同時讓我想起這部電影:持相機的人Man with a Movie Camera (1929)。全片內容在歌頌工業的進步,勞工階級的無私奉獻,分成六段的影像中能作無限性的詮釋。維爾托夫留下的影像無疑具挑戰性,挑戰一般觀眾對電影的認知。
據說當時拍攝,是為了讓一般大眾在電影院可以看到,電影能做什麼。然而最後這個願景還是沒有實現,會去看的人終究只有社會階層裡的精英份子。
反觀近年的電影,露西.星際效應....在台灣票房火紅,我想提的是,這樣的現象並不代表人們比以前更願意接受觀看深度的電影,而是電影如何吸引人們願意去觀看!!!有些人看熱鬧有些人看門道。重點在於包裝!當你想要觸及的是更廣的群眾時,包裝就應該親民一些內容可以有深度有層次,但外表不要高高在上令人望之懼步難以親近。如果包裝不能吸引人願意走進電影院/藝廊/空間,或者用一本書來談,人們不肯翻開來看,那麼就永遠也無法如創作時想要的:傳達給更多人。或者終究就如同MISS.WU所講的那樣,永遠只是藝術圈裡的人自己在玩!
若從攝影角度,你所呈現的層次,以及你想表達的話,你想要觸及的人們,是相對關係。先前有場講座一位學員問我:妳的某些作品太過小確幸,這樣小視野誰都可以拍又無法被明確記住。那時我回答,這也是一種攝影的手法,不管你怎麼看待它,我想觸及的是想要看這些影像的人們,甚至他們需要,當我的這些作品鼓勵他們或感動他們,或給他們一點力量時,這些影像就有存在的價值。也許有些時候,我在影像裡並不放入明確主題或意圖,但是這只是一種說話的方式,像吟詩一樣。
只要記住做為攝影者,你可以依據不同脈絡下區分,有個人的家庭的社會的或更宏觀去看世界,容許自己以不同角度去觀看再現或表達自己的看法。
你想要怎樣被理解?被多少人理解?
最後,以持相機的人導演維爾托夫說的這段話做為結尾。
"I am an eye. I am a mechanical eye. I, a machine, I am showing you a world, the likes of which only I can see" - Dziga Vert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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