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攝影後,似乎常聽到幾本探討攝影的聖經,已然成為攝影人必讀的。比方論攝影,迎向靈光的年代,還有這本明室攝影札記。

以前打開這類型的書,我大概會陷入昏迷!!!==畢竟我只是單純愛著攝影,這麼多的論述與研討真令人頭痛。

曾幾何時我居然能夠翻開來看一遍兩遍都不會覺得沈悶?好比迎向靈光的年代裡的攝影小史,我是一口氣讀完,充滿愉悅的把腦袋裡的曾吸收的重新整理過一遍。我相信這樣的改變不是一時片刻,而是因為投入過時間精力在研讀攝影,我由衷感謝帶領我進入這個區域的-ExLAB攝影實驗室

明室在台灣算是絕版,很不好找,經過一年後,我買到實體書,把它放在身邊,午休或睡前翻一翻它。喔,不是用來助眠啦!(笑...)

關於書名,很有趣的用了明室,雖然對大眾來說攝影應該是暗室。然而羅蘭巴特的解釋很可愛:

明室(Camera lucida),是一種比攝影更古老的描像器名稱,藉著可以透過一三稜鏡來描繪一物,一眼看著被畫對象,一眼看著畫紙」。

在還沒讀過明室之前,或多或少都會聽到攝影朋友提及::刺點::知面::然而這兩個詞羅蘭巴特究竟如何定義它呢?

「知面」(對應於符號學方法)是照片中可解讀的各種知識、文化、社會成規﹔以「知面」的觀點看照片﹐便是將照片符碼化﹐套入社會或文化的公式。

相對的﹐「刺點」則是照片中拒絕符碼化﹐無法符碼化的某個偶然細節﹐有如處於知識、文化、社會之外的不可規範者。通常是一細節,即一局部物體,可以說是獻出我自己來。刺點還有另一種擴展力:即當它為一細節,同時又充滿整張相片,似非而是的狀況。

「知面」與「刺點」雖彼此對立﹐但又可並存共現於同一照片中(co-présence desdeux éléments )。「知面」是一種廣度量的延伸(studium-étendue )﹐「刺點」則

是干擾、穿透「知面」的瞬間的強烈一擊(punctum-point)﹕「刺點將擾亂知面﹐它是此一偶然﹐指向我刺穿我﹐給我致命一擊。」

這本書裡還有幾個觀點很有意思。比方:攝影的::此曾在::這與班雅明的靈光有種契合。

又比如,巴特提到一張相片可作為三種不同的作法 (或三種情感、三種意向) 的客體: 操作者Operator (拍照的人)、承受(被拍:攝影的幽靈,有表演、景象、死者復返的意味)、觀看者Spectator(觀看照片者)。

但是巴特本身並不是攝影家,而是文學家,且由於個性急躁的關係,他自認為與操作(拍攝)一項最絕緣,不容他加以探詢,只探討承受(被拍)和觀看這兩項。

下面是文中的摘錄:

 

做為承受被拍的人,巴特有種無奈:

攝影自作聰明,我的身子永遠找不到其零度。

有時,我被人注視而不自覺。不過,我往往 (依我看,甚且過於頻繁) 知道有人正在為我拍照。可是一旦我察覺自己被鏡頭盯著,一切都變了! 我會自動 「擺起姿勢」,轉瞬間為自己製造另一個身子,率先變成了「影像」。轉變的過程很劇烈,我可以感覺到攝影正隨他高興在塑造或折磨我的身子。 

在鏡頭面前擺姿勢拍照 (我指的是,知道自己正在擺姿勢,即使僅在短瞬間),我冒的險不致於那麼大。我卻體驗到因不明確的親子關係所引起的焦慮;

一個影像------我的像------即將誕生; 他們會把我生成一個厭惡的人,還是一位「正人君子」?

攝影肖像為一封閉的眾力場域。四種想像在此交會,互相對峙互相扭曲,面對鏡頭,我同時是:"我自以為的我,我希望別人以為的我,攝影師眼中的我,還有他藉以展現技藝的我。"

當我在這道手術後的產物發現自己時,看到的我已經完全變了像,亦即變成了死亡本身。

作為被拍照者﹐「我感覺攝影創造了我的身體﹐或將之死體化(le mortifie)」

「既非主體﹐亦非客體﹐而是一個感覺自己變成客體的主體﹕我經歷一種死亡的微觀經驗(micro-experience de la mort)﹐我變成幽靈攝影作為一個死去對象的生動影像(image vivante d’une chose morte)﹐不是使之栩栩如生(faire vivant)﹐而是使之不動如死者、屍體﹕「攝影是不動影像﹐因為它們出不了框﹐它們被麻醉、釘死﹐像蝴蝶標本。」

所以﹐「死亡是此一照片之本質」(l’eidos),一個對象已消失不在﹐它的影像卻留存下來﹐這不正是鬼魂、幽靈﹖攝影是扮演死者回返的死亡儀式與奇觀。所有的攝影都是死者的遺照﹐都是死而覆復返的魅影幢幢。

 

 

 

身為觀看者,巴特對攝影只有「情感方面」的興趣,不以「問題」討論之,而以「傷口」看待之。我看見,我感覺,故我注意,我觀察,我思考。

這傷口即「刺點」究竟是什麼﹖就是某個偶然細節喚起我們意識到照片中的對象曾經真實存在過的事實。所以巴特的攝影現象學所逼顯的「所思」就是「此曾在」(ça-a-été)﹕照片中的這個對象曾經存在過。攝影的指涉對象隱含兩層意義﹕它是真實的﹐而且它已成過去。它存在於過去時空的某一點。

生命/死亡:這一選擇範例已被簡化為簡單的快門啟落,分隔了起初的擺姿照相與終了時的相紙。從打開第一眼,攝影即源自悲傷。

攝影的本質﹕所有的攝影都指向死亡﹐屍體﹐都都是死者的遺照﹐幽靈﹐魅影。所有的「此曾在﹗」都指向一個「無法處理\面對」的創傷場景﹐都是一道刺穿撕裂社會文化「知面」的傷口。

攝影的真理是現代社會「無法面對」的「瘋狂真理」。《明室》的最後一章論及現代社會如何馴服「攝影的瘋狂」。
現代社會有兩種馴服的方式﹕一、將攝影藝術化或美學化(如商業攝影)﹔二、將攝影普及化、群體化、庸俗化﹐用今天流行的講法就是「八卦化」(狗仔隊偷拍的社會寫真照)。這兩種馴化的方式使影像變成陳腔濫調(clichés)﹐使現代社會變成一個大量消費陳腔濫調影像的社會。

這兩種馴化攝影的方式皆可列入巴特所說的「知面」符碼化與公式化的影像。「知面」只能喚起不痛不養的漫不經心的欲望(désir nonchalant)﹐產生一個無差別無所謂的冷漠世界(un monde sans différenes(indifférent)。

與眾不同的相片,毋寧是種內在的激盪。我渴望知道相片裡是什麼令我傾倒,可以用來表示某些照片激起我的吸引力,最準確的字大概是奇遇。奇遇:這一張碰上了我,那一張沒碰上。

奇遇的原則,容我決定攝影的存在。引沙特的文句:報章刊載的照片很可能對我毫無意義。

我想,在明室一書裡,巴特藉由喪母之痛抒寫關於攝影的觀看與被攝,明白的表達除去人為符號(知面)而以現象學(刺點)來觀看一張照片,那刺痛他的點才是他真正喜愛一張照片的理由。(刺點並非絕對具有意圖,刺點就在被拍物的畫面裡,作為一附加物,逃也逃不掉,卻又是上天恩賜的。它不一定能說明攝影家的技藝,只能指出攝影家曾經在場:攝影者超人的眼力並不在於看到,而在於在場。)

而我們身為一個拍攝者,究竟會以什麼樣的方式來呈現自己的觀察與在場是值得思考,攝影證實我們看見的確曾存在。辨識知面即註定要迎對攝影者的意圖。也許你並不認同巴特的論點也說不定呢。

下面這兩張照片,對你來說,刺點又是什麼呢??? 

瓜加拉尼:士兵在巡街,Koen Wessing,1979  

瓜加拉尼:士兵在巡街,Koen Wessing,1979

James Van Der Zee, 1926  

James Van Der Zee, 1926

 

末了,我以書中的這段來做為我讀明室的註解: 

「影像的本質完全在於外表,沒有隱私,然而又比心底的思想更不可迄及,更神秘;沒有意義,卻又召喚各種可能的深入意義;不顯露卻又表露,同時在且不在,猶如美人魚西恆娜 (Sirenes) 的誘惑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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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LAB = 以實驗室為概念的教學計畫 → 思考攝影的課程用影像實驗室方式進行 → Critique + A Deliberate Practice of Looking → 瞭解攝影透過思考什麼還不是攝影 (What is not yet photography?) → 重新定義攝影透過重新思考攝影的社會與文化功能 → prosopopoeia + heresy = Visual Culture + Contemporary Photography + Conceptual Art + Performance Art + Video Art + Cinema + Critical Thinking + Ways of Seeing → 當代攝影 + (攝影 X 藝術) + 攝影作品 + 攝影教學 + 攝影課 + (攝影史 + 攝影文化 + 視覺文化) + 攝影創作 + (觀念 X 攝影技術 & 攝影技巧) + (Focusing X Focused X Out of Foucus) + For you are the first and the last。

1371062012-192298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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